2018上半年江西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经批准,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在校就读的大学生(2018届毕业生除外);
6.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年上半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职位表》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学位。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1日。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2018届毕业生要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和学院现场报名方式。学院现场报名地点设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赣州蓉江新区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图书馆二楼226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0797—8361936,13766327263)。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18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星期六、日除外)。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信。岗位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4.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并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并于2月2日上午8:00—12:00到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招聘考核事宜
1.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分类进行招聘考核。教学岗位人员招聘采取课堂教学考核加答辩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其它岗位人员招聘采取笔试考核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
课堂教学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举止、教学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考核内容为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答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从教精神、道德素质、专业理论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能力。
2.考核成绩计算
(1)教学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课堂教学考核和答辩考核各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40。
(2)其它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为100分。笔试考核和结构化面试考核各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0:60。
(3)每个岗位的报名,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聘用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应不低于70分。
3.招聘考核
(1)教学岗位应聘人员----课堂教学、答辩考核
①时间:2月3日上午8:30开始
②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③要求:考生需按专科层次专业课程讲授,时间20-30分钟。讲授课程内容在讲授之前一个小时告知,需备好课讲授;课堂教学后,立即进行答辩。
(2)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核
笔试:
①时间:2月3日上午9:00-11:00
②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
①时间:2月3日下午14:30开始
②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准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核。
(三)体检
1.招聘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某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属教学岗位的以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高者确定,属其他岗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2.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到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3.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由学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因政审和资格审查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政审结束后,形成拟聘人员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核。
(五)公示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卫生计生委官网、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2.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将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递补某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属教学岗位的应聘人员,以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递补;其它岗位应聘人员,以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者、学位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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