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井冈山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8人公告
2017年井冈山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一份崇高而光荣的职业,是和平时期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从事这项工作,不但有应有的报酬、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而且还能锻炼就业人员的意志、性格、社会责任感,十分有利于青年的人格成长,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井冈山经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均为灭火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身体条件: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退役士兵,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或持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2日。
报名地点:井冈山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
报名材料:《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附件2可以在体能测试结束后提供。报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考生于10月13日到经开区消防大队领取《井冈山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理论测试和面试。
(二)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经井冈山经开区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比例最低不低于1:2。
2.体能测试和理论测试
(1)时间:2017年10月14日。
(2)地点:吉安县体育场。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占10%,其他各占20%。评分标准见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
(4)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前12名入围理论考试、资格审查和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5)理论测试:卷分100,由消防大队提供1000题库(附件4),由招聘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在考试前选题出卷、打印、密封。时间:2017年10月15日。地点:井冈山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10月16日(早上8:00—晚上20:00)。
地点:井冈山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
由领导小组负责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9日。
(2)面试地点:井冈山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理论测试×30%+面试成绩×20% 。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得人员,可办理相关手续。
1.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井冈山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井冈山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公安消防部队相应职级士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上四天休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按照吉安市中心城区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执行。初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为3000元/月,主要由基本工资、出勤考核奖、绩效考核奖、高危补贴等构成。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服装,在基层中队执勤提供免费食宿。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公安消防现役官兵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咨询电话
经开区消防大队(咨询电话):0796-7115570 1829667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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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经开区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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