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17年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 14 日上午9:00至9月 20 日17:0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可参考2017年江西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2017年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
2.具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Office办公软件;辅助岗(一)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 14 日上午9:00至9月 20 日17:00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即可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考试费为50元/人,网上缴费人数为最终网上报名人数。
2.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9月 23 日(周 六 )上午9:00-11:00。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比例不足时,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按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面试。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后续事项请关注:
南昌高新管委会网(www.nchdz.com/Index.shtml)或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后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2017年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6)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体检等环节。
本次招聘考试收费标准:面试费50元/人。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 : 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
(2)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6.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该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高新管委会网、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8.培训
对拟聘用的合同制辅助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高新区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另设年终考核奖,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单位提供早餐和中餐。
五、联系电话
咨 询 电 话: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0791-88198358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91-86700713
监督举报电话:高新区纪工委纪检监察处:0791-88161026
高新区院党组纪检组:0791-88198331
本公告由南昌高新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昌高新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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