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余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16〕138号)和《新余市2017年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公告》的有关要求,按照选调工作程序,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现就做好新余市2017年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新余市2017年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
未入闱人员可以于2017年8月14日至18日凭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5:30。
2.地点:新余市暨阳学校(新余市北湖东路698号)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本人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
4.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
5.本人毕业证;
6.计生证明。
资格审查时审查材料原件,请同时准备复印件三份,并按顺序装订成一式三份。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取得资格审查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凡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招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因资格不符或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可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规则如下:
1.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
3.对无人可递补的岗位,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未进入第一批面试入闱的报考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不再另行公告,由市教育局电话通知。
(四)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审查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面试入闱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六)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选调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选调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近三年不得参加新余市任何教师选调或招聘考试。
- 新余市教育局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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