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协警员体检、政审通知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协警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1.体检时间:2017年8月2日(周三)上午8:40;
2.体检集合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体检费用:请所有入围体检人员,每人自行携带体检费用250元左右(由医院按实际收费标准缴费);
4.有关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体检时间当天早上空腹(8月1日晚上10点后不能进食),于当天8:40之前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未到,作放弃处理;
(2)由他人代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请将个人档案于8月8日(下周二)下午17:00前交至南昌县人社局三楼干部科,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提取档案需要开调档函的请提前至南昌县人社局三楼干部科开具(工作日上班时间)。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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