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299)
1.某县新建公路路口设置了超速违章摄像头,赵某不知情,多次超速驾车在该路段被拍照,且未收到违章通知。赵某被处罚后不服,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恰逢县公安局聘请了某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下列做法符合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是:
A.该律师可全权代理县公安局出庭应诉,县公安局不必再派员出庭
B.为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该律师可自行向赵某调取相关证据
C.该律师查阅、复制该案庭审材料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D.若赵某和县公安局同意,则人民法院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
2.下列处理问题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是:
A.某公安局处长对本人被辞退的决定不服,当天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某工商局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单位给予其开除处分
C.某省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商贸公司任职,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D.某税务局科长执行公务时,认为局长的决定有错误,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
3.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免其部分责任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D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故代理律师有权查阅、复制案件相关庭审材料,无需经人民法院许可。
2.A【解析】A项中,“处长被辞退”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因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故A项错误。B项中,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遗弃罪”,此时单位可以给予其“开除”处分,故B项正确。C项中,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的商贸公司任职,违反了“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一《公务员法》中的规定,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是正确的做法,故C项正确。D项中,公务员是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故“科长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是符合规定的,D项正确。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3.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了对乙相邻权的侵犯。在危及乙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乙可以根据紧急避险的规定砍掉树枝,且乙的避险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因此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A项正确,B、D项错误,C项中,树木及树枝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甲的,所以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