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294)
1.甲公司因拖欠乙公司贷款被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胜诉后甲公司拒不执行,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公司知晓后将公司财产陆续转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乙公司可向司法机关控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C.因被执行人为甲公司,所以只能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D.人民法院可通过纳入失信名单、媒体公布等手段追究甲公司责任
2.如果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古代,下列哪一情形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苏轼发表《赤壁赋》所得的稿酬
B.包拯任开封府府尹期间所得俸禄
C.康熙年间旱灾灾民获得的救济款
D.罗尚德将银两存入钱庄所得利息
3.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
B.对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应作出行政处罚
C.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D.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C项错误:《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故该项“只能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A项正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甲公司行为可能构成该罪。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故该项的说法正确。D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C【解析】C项符合题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本项中灾民因旱灾所得的救济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选;A、B、D项不符合题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A项中的稿酬属于第五项的内容,B项中的俸禄属于第一项的内容、D项中的利息属于第七项的内容,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均排除。
3.B【解析】B项符合题意: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第四款“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知,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处于刑事处罚而非行政处罚,当选;A项不符合题意:《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包括伪造货币罪在内的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排除;C项不符合题意: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知,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排除;D项不符合题意:《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