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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278)

发布:2017-04-17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免其部分责任
   
    2.行政行为以什么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A.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
   
    B.管理对象是否特定
   
    C.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
   
    D.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
   
    3.根据我国《宪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形式
   
    B.为追查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可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C.我国在普通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建立了相应的地方制度
   
    D.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负有实施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参考答案与解析:
  
    1.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了对乙相邻权的侵犯。在危及乙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乙可以根据紧急避险的规定砍掉树枝,且乙的避险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因此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A项正确,B、D项错误,C项中,树木及树枝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甲的,所以C项错误。
   
    2.A【解析】A项正确,行政行为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以受法律规范约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B项错误,以管理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C项错误,以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D项错误,以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3.B【解析】B项符合题意: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由此可知,审判机关无权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当选。A、C、D项说法均符合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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