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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274)

发布:2017-04-14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甲公司因拖欠乙公司贷款被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胜诉后甲公司拒不执行,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公司知晓后将公司财产陆续转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乙公司可向司法机关控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C.因被执行人为甲公司,所以只能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D.人民法院可通过纳入失信名单、媒体公布等手段追究甲公司责任
   
    2.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国家机构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五十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进行全市煤矿企业安全情况大检查时,发现甲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巨大隐患,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进行整顿,该企业对此决定不服,该企业:
   
    A.可以向该市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B.只能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该先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C项错误:《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故该项“只能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A项正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甲公司行为可能构成该罪。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故该项的说法正确。D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D【解析】D选项错误,根据《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D项中的“五十周岁”表述不准确。
   
    3.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甲企业被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这时甲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决定不服,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种是可以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个选项中,只有C项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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