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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273)

发布:2017-04-14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根据我国《宪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形式
   
    B.为追查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可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C.我国在普通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建立了相应的地方制度
   
    D.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负有实施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慈善法》规定的是:
   
    A.慈善组织的设立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B.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通常可以进行投资
   
    C.慈善组织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慈善服务
   
    D.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3.关于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可以并处罚金
   
    B.罚金数额的主要决定因素为犯罪情节
   
    C.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
   
    D.因对部分犯罪行为可单处罚金,所以罚金为主刑的一种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B项符合题意: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由此可知,审判机关无权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当选。A、C、D项说法均符合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排除。
   
    2.A【解析】A项符合题意:我国《慈善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因此慈善组织的设立不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当选;B、C、D项说法均符合我国《慈善法》的规定,排除。
   
    3.D【解析】D项错误:《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罚金属于附加刑而非主刑。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故该项中判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的做法是正确的。B项正确:《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C项正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的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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