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270)
1.公务员交流的范围不包括( )。
A.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B.人民团体
C.群众团体
D.集体会议
2.《人民日报》评论指出:“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下列可以代替该评论的名言是:
A.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B.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C.法律是自由的保姆
D.自由只服从法律
3.关于法律援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以经济困难者、残疾人、弱者或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定人群为对象
B.法律援助的形式为诉讼法律服务,不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C.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
D.需要援助者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2.A【解析】A项洛克曾说:“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强调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和自由,和题目中一个人虽然可以随意挥舞自己的胳膊,但是也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相吻合。故表述正确。B项马克思说“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说的意思是法律要保障人民的利益和自由,但题目的侧重点不在保障自由上,故不合题意。C项柏拉图说:“法律是自由的保姆。”跟B项类似,侧重点在保障自由上,跟题意不符。D项伏尔泰“自由只服从法律。”确实也有自由的行使权利也是有边界的,但是“只”字题目没有体现出来,相比之下A项更合适。故粉笔题库倾向性答案为A。
3.B【解析】B项错误,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①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责任,由政府设立援助机构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的义务。②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③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④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⑤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