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229)
1.下列与某食品厂相关的做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
A.该厂无需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付费
B.该厂退休职工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C.该厂配备了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D.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到该厂采集样品无需支付费用
2.下列哪种情形最可能实行一审终审:
A.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提出反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B.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D.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3.下列不属于刑事处罚的是:
A.罚金
B.管制
C.拘留
D.拘役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而D项是“采集样品无需支付费用”,是错误的做法。其他选项都是正确的做法,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2.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D项符合。
3.C【解析】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拘留不在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