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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208)

发布:2017-02-23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国家机构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五十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A.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B.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C.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
   
    D.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3.“徒法不足以自行”这句话表明:
   
    A.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己生效
   
    C.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的
   
    D.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D选项错误,根据《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D项中的“五十周岁”表述不准确。
   
    2.C【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由此可见,二者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本题可作以下分析:(1)若选择定金罚则,则乙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2)若选择违约金,则为约定的违约金8万元,同时由于是乙违约,所以必须返还定金5万元给甲,这样甲共获得13万元,大于定金罚则的10万元,能获得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能得到法院支持。故C项正确;(3)禁止“并用式”选择,即甲不能要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另加定金罚则的10万元,总共18万元。故D项错误。本题难点在于(2),选择了违约金责任后,原定金收受方还要将定金原价返还,“8万+5万”之意不是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并用,而是只适用违约责任。
   
    3.C【解析】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的意思是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自己发生效力。意为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说明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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