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44)
1.小王和某家公司签约时,约定的月薪为2500元,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他发现其他同行业公司相应职位的员工工资比他高,因此他提出辞职,想找一份薪水更丰厚的工作。在三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小王:
A.属于自愿失业,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B.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C.已工作满一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D.虽属于自愿失业,但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2.下列哪种情形最可能实行一审终审:
A.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提出反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B.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D.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3.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
B.丙某向法院起诉外来车辆非法占用本单位停车位
C.某人向法院起诉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家采光
D.某报社下属编辑部向法院起诉丁某盗版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与解析:
1.A【解析】《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小王虽然工作已满1年,但是并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2.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D项符合。
3.C【解析】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2012年修订并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A、B、D三项错误,甲公司、丙某和某报社下属编辑部都不是被告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不具备起诉资格;C项正确,某人因为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己采光,某人及其邻居存在直接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