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05)
1.张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张某应被定为犯有: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2.下列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饭店店堂告知:“请保管好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B.某干洗店申明:衣物丢失,只赔付洗衣费二倍的价钱
C.淘宝网某服饰店表示: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D.某商场厕所门口警示牌“地滑小心摔倒,否则概不负责任”
3.下列处理问题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是:
A.某公安局处长对本人被辞退的决定不服,当天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某工商局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单位给予其开除处分
C.某省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商贸公司任职,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D.某税务局科长执行公务时,认为局长的决定有错误,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B项正确,《刑法》上的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明知把婴儿扔进河里必然会导致婴儿死亡,还将该女婴扔入小河淹死,剥夺了该女婴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2.A【解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行业规定,衣物丢失,应给予消费者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20倍的赔偿,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
3.A【解析】A项中,“处长被辞退”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因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故A项错误。B项中,科员拒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遗弃罪”,此时单位可以给予其“开除”处分,故B项正确。C项中,商务厅厅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商务厅下属的商贸公司任职,违反了“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一《公务员法》中的规定,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是正确的做法,故C项正确。D项中,公务员是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故“科长向局长提出改正意见”是符合规定的,D项正确。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