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99)
1.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免其部分责任
2.下列哪种情形最可能实行一审终审:
A.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提出反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B.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D.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3.下列行为侵犯到他人知识产权的是:
A.甲模仿某知名作家的写作风格创作小说并以该作家名字公开发表
B.甲因无法分辨真假销售某高仿皮具,但未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
C.甲开发“A之C”游戏并公开销售,但“AC”商标的权利人是乙
D.甲申请注册“AC”琴行,“AC”二字与某知名电脑商标完全重合
参考答案与解析:
1.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了对乙相邻权的侵犯。在危及乙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乙可以根据紧急避险的规定砍掉树枝,且乙的避险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因此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A项正确,B、D项错误,C项中,树木及树枝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甲的,所以C项错误。
2.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D项符合。
3.B【解析】A项为强干扰项,甲侵犯的是知名作家的姓名权,并不构成侵犯著作权。B项正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无法分辨真假,且未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仅仅表明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不构成侵权,应当停止销售。C项不选,“A之C”与“AC”商标区别明显,不构成侵权。D项不选,甲申请注册“AC”琴行,仅仅是“申请注册”,并未实质侵犯某知名电脑商标持有人的权利。其次,商标注册也区分类别,琴行与电脑商标属于不同类别。因此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