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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86)

发布:2016-12-14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经满5年。根据我过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2.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论对应正确的是:
  
  A.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人的权利根源于法条
  
  B.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自由不能被剥夺
  
  C.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效率是法的价值目标
  
  D.民若不告则官必不究:诉权只能由个人行使
  
  3.张某受王某的委托,为王某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王一将这幅画卖给了李某,李某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下列关于李某做法的认定中,表达正确的是:
  
  A.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B.李某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
  
  C.李某侵犯了王一的著作权
  
  D.李某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5年,同时符合申请宣告失踪和死亡的法定条件,依“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的法理,其配偶乙可以择一申请。民诉法并未规定申请的先后顺序,依“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的法理,乙可择一申请。A、B、C项表述错误,应排除。
  
  2.C【解析】A项错误,人的权利根源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是指权力部门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B项错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在法律面前每个人的地位是一样的,与自由是否被剥夺无关,而人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是可以被剥夺自由的,如有期徒刑、死刑等刑罚;C项正确,迟到的正义说明在事件发生的当下,法律没有达到应有的维护正义的作用,导致了事件发生当时的不正义,所以强调效率的重要性;D项错误,“民不告则官不究”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诉权也可由检察院行使。
  
  3.A【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案例中双方并未就版权归属作出约定,所以著作权应属于受托人张某。而著作权包含复制权和发行权等多项权利,李某未经张某的同意,擅自复制出售,显然侵犯了张某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即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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