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城县人大机关选调人员方案
摘要:石城县人大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人。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报名地点在县人大办公室(县行政中心A519)。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石城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6年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条件要求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
县人大机关公务员1人。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要求
1. 身体健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报考对象必须是县内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员职务人员。乡镇报考人员须为2013年以前招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县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报考人员为2015年以前招录的县直机关公务员。
3.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16年11月29日前在石城县党务公开网、县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大办公室(县行政中心A519),联系电话:5793170。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⑴交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⑵所有报考对象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 张。⑶报考人员须填写《2016年石城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所要求的选调资格与条件不符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5.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原则上须达到5:1比例以上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经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则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入闱面试。
(三)考试、考核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考核占10%。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6年12月21日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县情等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将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由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选调职位名额的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聘请具有面试考官资格或面试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选调职位名额1:3的比例按笔试、面试总分(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考核
由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重点对考核对象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总分为10分,由民主测评和奖励两部分构成。考核于2017年1月6日前完成。
(1)民主测评。分值为4分,参加测评人员为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20人以下的单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20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取20人参加),借调人员在借调单位半年以上的在借调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级得票率计分。
(2)奖励分。分值为6分。2011年以来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表彰的按5分、3分、2分、1分计分,同年、同项目按最高级别层次表彰计分一次,获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次计1分,奖励分累计不超过6分。
4.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有不合格者、弃权等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合格的对象,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确定选调人员初步人选,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对象,报经有关会议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完成,成立石城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人大主任刘晓波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晓方、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唐祎泾、县人大副主任陈小荣任副组长,县人大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大办,办公室主任由赖才能同志兼任,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调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严格把好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表:2016年石城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8日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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