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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53)

发布:2016-11-22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人民日报》评论指出:“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下列可以代替该评论的名言是:
  
  A.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B.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C.法律是自由的保姆
  
  D.自由只服从法律
  
  2.下列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的是:
  
  A.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自由裁量权
  
  B.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合同
  
  C.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物权
  
  D.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疑罪从无
  
  3.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B.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行政机关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C.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D.国务院的法定会议形式分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办公会议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意思是指自由是有限度、有边界的。别人鼻子的地方则是指他人的权利范围,权利受法律保护,所以,D项“自由只能服从法律”最符合题意。
  
  2.A【解析】A项错误,“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对应“原心定罪”,其内容是在审判中重点考查犯罪者的动机是否合乎儒家道德,如不合乎,必须严惩;如合乎,虽犯法亦可从轻论处。这一审判原则从道德至上的立场出发,过分强调了犯罪者的主观动机而相对忽视了犯罪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酷吏任意处置罪犯打开了方便之门。由此可知A项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B项正确,“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对应的是合同。主要由于书契在买卖交易中又称为“质剂”,在古代使用简牍书写时,总是将交易内容一式两份同时写在简牍两边,然后从中间破别开来,两家各得其一,检验时两片验之相合称为契合。C项正确,“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人们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这是法家的思想,主要强调法律,尤其是物权的作用。D项正确,“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出自《尚书》,基本含义是,在处理两可的疑难案件时,宁可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此概念源自西周,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疑难案件,都采取了从轻处断或赦免的办法。这就是中国古代“疑罪从无”法律思想的一个印证。
  
  3.C【解析】A项错误,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享有法定权限的法定机关或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B项错误,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通常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但并不代表原告人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D项错误,国务院法定会议只包括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不包括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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