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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6)

发布:2016-09-24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下列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A.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2.下列对司法俗语说明错误的是(   )
   
    A.案结事了——司法解决的根本性
   
    B.有告必理——司法解决的普遍性
   
    C.不告不理——司法活动的被动性
   
    D.一事不再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
   
    3.小李于2013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参考答案与解析:
 
    1.A【解析】B项错误,根据《劳动法》第44条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合同时,应该支付经济补偿;C项错误,根据《劳动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D项错误,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B【解析】A项:“案结事了”是指审结案件之后能真正的化解纠纷和矛盾,正确。B项:“有告必理”是指法院不再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一律接收诉状,法院“有案不立”将被追责,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法院立案,体现的是司法解决的公平正义而非普遍性,错误。C项:“不告不理”体现了司法活动被动性,正确。D项:“一事不再理”体现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正确。
   
    3.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A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本题中小李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3200元,B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小李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C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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