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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三支一扶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发布:2015-06-02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做好2015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4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民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5年全省计划招募2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的“三支一扶”工作,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医疗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经济类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

  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服务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服务岗位为乡村中小学、乡镇涉农站所、乡镇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站所、乡镇卫生院、扶贫开发重点乡的贫困村、县级及以下水利部门、乡镇(流域)水利站(所)。

  部分边远县偏远乡镇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可定向招募一定比例的本设区市或本县(市、区)户籍生源,其比例不超过该县(市、区)招募岗位总数的50%。

  二、招募条件

  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应保证自己的身体、时间等符合“三支一扶”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并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志愿服务工作。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考试。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二)报考人员须为30周岁以下的江西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5月(含)以后出生,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高校毕业生。

  (三)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资格条件。

  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15年8月底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后,方可报考。

  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岗位有户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5月(含)为该岗位要求户籍,应届毕业生是指入学前为该岗位要求户籍。

  三、招募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统一派遣等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募计划。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计划下达给设区市,设区市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按“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分类落实计划,由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岗位与计划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6: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志愿服务县(市、区)及一个服务岗位。选拔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1.5的比例。低于1∶1.5比例的,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拟定调剂计划,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再组织实施。报名成功的人员,须在6月8日9:00至6月13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体检考核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招募资格。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招募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招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三支一扶”招募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和农村工作能力测验》(100分卷),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设区市,报考人员在填报县所属的设区市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于2015年6月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网站公布。

  (四)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员。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确定入闱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核体检。

  (五)资格审查。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入闱体检人员要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六)体检与考核。体检和考核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原则上7月中旬完成。体检要统一时间和医院,按照有关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选拔人员身体应符合条件并能适应“三支一扶”岗位实际需要。入闱参加体检人员须缴纳体检费。

  对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计划缺额,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拟定递补办法,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再组织实施。递补入闱人员时,须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

  (七)确定人选。体检考核结束后,7月下旬由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批确定人选。人选确定后,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人员名单抄送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设区市报省审批时须将拟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至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省“三支一扶” 工作办公室批复确定人选后,各地填报《2015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见附件)并做好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完善工作。

  (八)培训。确定入选的高校毕业生8月上旬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或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8月中旬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让“三支一扶”大学生提前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帮助他们从各个方面了解农村工作、生活的要求和方法,使他们在上岗之前做好充分的心理上、知识上、生活上基本准备,从而更好更快地适应基层工作。

  (九)派遣上岗。8月下旬,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没有执业资格的支医大学生,服务的第一年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高年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见习,见习期满,由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第二年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安排到服务岗位。具有执业资格的历届毕业生,则不需见习,直接安排到服务岗位。

  (十)信息录入上传。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是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的上报和更新工作,在招募过程中,要于7月31日前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至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在8月31日前,根据人员上岗情况,对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在9月30日前,上传当年期满人员基本信息;在12月31日前,上传期满人员就业信息。

  (十一)颁发服务证书。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市县“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须及时为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证书填写应规范工整,有条件的地方应按格式打印证书。

  四、加大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力度

  各地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赣人发〔2008〕10号),完善日常管理服务办法,切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县级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积极为他们在农村基层贡献才智创造条件。团县委在“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择优选拔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保存管理,实行免费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拔招募、派遣到岗、日常服务、考核考评等信息采集、管理、更新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在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五、生活待遇与经费保障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500元,由省和县(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别承担(即省财政承担750元, 县(市、区)财政承担750元)。工作生活补贴计发时间以服务期限为准。

  (二)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政府补贴政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承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缴纳,并按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费用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缴纳。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商财政部门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招募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实行免费。

  4、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作、管理经费以及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等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保障。

  六、服务期满后的政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列入了我省2015年的民生工程。服务期满的有关政策落实,关系到“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梳理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等政策方面享受到优惠。对考核合格、自愿留下的高校毕业生,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落实好他们的安置单位,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预留好安置“三支一扶”大学生所需编制,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为了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服务期满后安置在基层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安置后最少应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方可调入其它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考取其它事业单位的除外。

  (二)每年拿出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的20%以上,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每年从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拿出10-15%的比例,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

  (三)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自主择业的,各级公共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包括全国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服务期未满离开“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不享受“三支一扶”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1:2015年江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报告表

  附件2:2015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西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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