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2)
1.
专利发明在我国受保护的期限是(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2.
某市劳动部门发现某玩具厂使用一批不满15周岁的学徒工。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想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
A.责令雇主改正,并处罚5万元
B.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并遣返这批学徒工
C.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D.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济所得
3.
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的保护期限是( )
A.25 年
B.30 年
C.50 年
D.作者终生及死后 50 年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义务的规定,下面哪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
A.《法官法》中规定法官必须维护司法公正
B.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保持“政治中立”
D.保守工作秘密
5.
刘某开办的个体小煤窑只开了采煤通道就开始采煤,有关土管部门检查后发现该煤窑只有送风口,没有排风口,即书面通知其停业整顿,但刘某拖延不改继续采矿,终因瓦斯浓度太高,发生爆炸致8名矿工死亡。
刘某的行为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过失爆炸罪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org/)参考解析】
1.答案: D
解析:
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受法律保护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保护时间都是10年,超过受保护年限的专利便成为失效专利。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D
解析: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九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ABC项都属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的内容,D项没有法律依据。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D
解析:
《着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着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故本题选D。
4.答案: C
解析:
A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法官义务的规定,法官属于公务员;B项和D项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公务员义务的规定;C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公务员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条规定: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5.答案: C
解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题中,刘某的小煤窑没有排风口,有关土管部门发现有书面通知起停业整顿,刘某仍不采取行动,导致煤窑爆炸矿工遇难,故刘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有关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条款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修改扩大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并提高了刑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条款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修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并对犯罪构成的行为要件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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