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公务员申论热点:童工不想回家
江西省的申论考试不规避本省事件,近两年江西申论考试材料都是关于本省的,这说明江西申论对于当地的政策方针是非常重视的,同时也毫不避讳当地好的经验与坏的事例,因此,报考江西公务员的考生除了关注国家的大政方针也要多关注当地的理论政策,考生备考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多读一些时政新闻、网络时评等,一方面有助于考生对时政热点形成整体认知,另一方面考生可以通过阅读评论文章积累写作词句,并不断提高自己观察、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下面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将整理最新的申论热点供考生参考。江西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中有申论详细备考指导,考生可结合此教材来复习。
童工不想回家
【背景链接】
1月6日据报道,深圳一家电子厂被举报涉嫌非法使用数十名童工,其中大部分是来自四川凉山的十多岁的小学女生。这些童工每天工作12个小时,每月固定工资仅2000元。但这些童工在被送回四川老家前,其中一个孩子说了一句话,“在这里有米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我不想回家。”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毫无疑问,一个法治社会不应允许童工的存在,儿童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但是,谁也不想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我们将孩子从“童工”的境地解救出来,将他们送返回乡,却又让他们置身于连童工也不如的境地。
一方面,工厂雇佣童工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招收未满16周岁的人。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另一方面,“当童工有肉吃”也是对现有的国家儿童福利保障机制,以及扶贫工作的一种拷问。一句“在这有米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让人深感心酸,法律与现实的矛盾,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相反充斥着现实的悲怆与无奈,甚至那些童工的家长、当地农村的干部也宁愿这些孩子继续成为童工,相比一纸彰显公民权利的劳动法,穷人吃饱肚子改善生存状况,似乎比看似神圣的权利更靠谱、更现实;土豆玉米的家乡生活相比米饭和肉的童工待遇,12小时的工作量与过早承担生活重任的身躯,在那些童工以及他们的家长眼里,恐怕远比在家乡活得更有质量。同时也暴露出儿童保护机制不完善,地区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所以,对于童工问题,如果只停留于发现——解救的层面,还远远不够,从经济社会层面,努力消除童工产生的土壤,这需要拿出明确的行动计划和时间表。
[启示]
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遣送”的童工回家后,他们面对的仍旧是可怕的贫穷与遥不可及的读书梦想,那么,较之于工厂对他们的剥削,他们恐怕更不愿意回到那个破败不堪的老家。而即便回了,也可能不是回到学校,反倒是在家混到不被定义为童工的年龄,再坦然地外出务工,这几乎快成了贫困地区的一个恶性循环。可怕的是,无论是相关政府部门,还是孩子的家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短视”举措可能带来的贫困世袭,而是在“得过且过”的悖论中将这一“乱象”固化。
[措施]
培根曾说:“只有维持公平的教育机会,贫穷才不会世袭。”使受教育机会平等,仅有媒体的关注恐怕还远远不够,它需要的是相关部门实实在在的努力。从这个层面讲,童工被“遣送”回家之后的生活以及那些很可能进入“童工”行列的孩子才更应该被关注对此,专家建议:
有关政府部门必须要有针对性地为这些孩子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比如通过财政投入保证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不被剥夺,通过共青团、妇联以及学校等部门的联合推动,让那些被“遣送”回家的孩子多一点知识上的储备。而更重要的,乃是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让这个地区的人们早日摆脱贫困的阴影,也只有人们的物质需求没有太大的隐忧,送孩子上学才会成为最必然的选择。
深圳东莞等沿海地区的劳动部门不要再假装什么都看不见,长期对企业雇佣童工现象视而不见或变相纵容,如果真正严格执行劳动法、常规性的对企业用工进行检查抽查,对雇佣童工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那么即使凉山的童工想来吃肉也没有了机会,至少童工现象不至于长期漫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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