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九江市政府办公厅考选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年市政府办公厅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山)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考选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考选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考选九江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处非办)事业编工作人员3名。
三、考选范围
考选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山)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中符合本次考选资格条件的所有人员。
四、考选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10月30日及以前正式纳入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在岗人员)。
4、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5、无计划外生育。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市政府2楼市政府办公厅处非办(九江市长虹大道66号)。咨询电话: 8110993。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表格信息(附件2),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考选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选工作全过程,如在考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考选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选方式
(一)开考条件
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选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考选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采用现场命题作文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4、准考证领取:12月19日8:00—17:00在市政府二楼市政府办公厅处非办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考生笔试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市政府办公厅网上公示。
6、面试入围人员确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该面试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5、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加权计算。
7、体检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考选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总成绩高者入围,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考选空额按1:1比例递补一次。
8、入围人员公示:入围体检考生名单由本次考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无误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市政府办公厅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缺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列为体检对象。
(五)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
1、本人2011年12月1日及以前正式纳入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在岗证明材料。
2、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本人档案。
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符合条件者拟聘用。
(六)考核
由市政府办公厅组成考核组。考核组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递补。
(七)公示、录用
根据个人总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市政府办公厅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市政府办公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调入手续。
八、监督及咨询电话
市第三纪工委:898366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11587
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8110993
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主管单位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职位(岗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增人计划数 |
资格条件 |
进入类别 |
专业笔试 |
是否面试(综合素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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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周岁) |
职称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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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
九江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全额拨款事业 |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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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类、金融类、经济类 |
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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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10月30日及以前正式纳入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在岗人员)。
|
职员 |
公文写作 |
是(结构化面试) |
8110993 |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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