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九江市市直行政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年下半年九江市市直行政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下半年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市级行政机关和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遴选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九江市2013年下半年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jjrs.gov.cn)查询。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九江市范围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机关职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22日8: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人事科(办公室),具体地址如下:
1、九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浔阳区湓浦路14号,九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人事科
2、九江市司法局:浔阳东路230号,九江市司法局6楼人事科
3、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长虹大道32号,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4、九江市扶贫和移民办:浔阳区甘棠北路82号三星大厦4楼,九江市扶贫和移民办综合科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报名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现场报名时,报考者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的报名表2份(贴照片);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
(6)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需现场缴费,每门科目40元。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过程始终。
四、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1门,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见附件1。笔试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可递补。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面试,低于1:2时,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中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面试结束后,遴选人员未经遴选单位批准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市直单位的遴选。
六、体检
根据遴选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因遴选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遴选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告。
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报市公务员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九江市公务员局 0792-8211580
附件:1、九江市市直行政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九江市市直行政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