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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饶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通知

发布:2012-11-04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开展2012年度新录用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对2012年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org)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2年录用的公务员。
  二、培训时间:第一期从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6日,11月5日下午报到,参训对象为市直、鄱阳县、铅山县、德兴市、广丰县的新录用公务员;第二期从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11月19日下午报到,参训对象为信州区、上饶县、余干县、万年县、玉山县、横峰县、婺源县、弋阳县新录用的公务员。报到时交二寸彩照一张。
  三、报到、培训地点:上饶市国税干部学校(水南街劳动路文通巷16号,联系电话13970338350)。
  四、培训费用:食宿、教材等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参加由组织部、人事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二)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的学习情况及考试考核成绩,由培训中心负责记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考核登记表》,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新录用公务员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依据。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予任职定级。《公务员培训证书》由培训中心负责填写,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验印后发放。
  (三)培训采取学分制,将考勤和考试相结合。总学分100分,考勤占40分,考试成绩占60分。考勤根据考勤管理办法进行计分;考试采取一科一考,分别计分。培训不合格者,不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并需重新参加初任培训。
  (四)学员所在单位要保证参训人员的培训时间、经费和其他必要条件。
  联系人: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张 平
  电话:8239989            13970329318
  市人保局人才培训中心      夏学金
  电话:8290253            13979362844
  附件 1、二O一二年录用的公务员名单(185人)
  2、2012年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安排表
  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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