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策略
2012年江西省政法干警招考公告已发布,报考时间安排在 2012年8月8日-14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 已经为广大考生开通了2012年江西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入口,请还未报名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根据公告,报名之后,将于9月15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9月16日进行教育入学考试。 其中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在结合201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备考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与教育入学考试中常识内容的同时,参考本站给出的政法干警各个科目备考指导与预测卷,有效率和方向的备考。
现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就为考生提供透彻的《民法学》考试指导,希望能帮到考生快速了解民法学,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备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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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透彻剖析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
题型:有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跟往年相比,2011年取消了判断题。
题量变化:单选题的数量从往年的30道增加为35道,但是总题量还是减少了5道。总体来看,总题量的减少,使得考生有更充足的时间来答卷。
学科分布: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和继承法齐头并进,占据主导。(各学科特点及应对策略见下文)
命题趋势: 2011年政法干警民法学命题内容与2010年保持高度一致,考查的知识点也是从细微考点到综合考点的层层递进,以主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的民法理论知识进行了细致而综合的考查,有效的达到了测试考生准确理解和运用民法知识的能力的目的。故2012年考生在进行民法学的学习中也要以此为重点。
例题:甲将一只走失山羊带回家中饲养,两月后以30元卖给乙。在回家路上,羊被主人丙认出,向乙索还,二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
A.山羊归丙,甲退乙30元;丙付甲两个月饲养山羊的费用
B.山羊归丙,丙付30元给乙
C.乙将山羊退还甲,并索还30元
D.山羊归丙,甲退乙30
【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所以山羊应该归丙,同时丙要付给甲饲养山羊的费用。故选A。
可以说,大部分试题都是这种纯粹考法条的。考生在备考中应熟记一些重点法条。
二、 怎样复习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
从复习安排上,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认为,民法的复习可按照民法学科比例制定复习计划:
1. 民法通则部分在考试中所占比例较大,且考查形式多样,主观题和客观题均有涉及。主要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和时效与期间七个部分的内容。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民法学基本知理论的熟知程度,从来了解考生能否运用民事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在复习民法通则时,考生应做到:
(1)了解:民法的含义、调整对象和渊源。
(2)熟悉: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3)掌握:各有关民事法律制度,如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等。
2.合同法属于债权部分,在考试中所占比例不小,且考查形式多样,主观题和客观题均有所考查。
在复习合同合法时,考生应做到:
(1)了解:合同法的含义、调整对象和渊源 。
(2)熟悉: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
(3)掌握: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买卖合同。
3. 物权法作为财产归属法,属于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产转移的基础权利。 物权法在考试中所占比例较大,且易出简答题和论述题。
在复习物权法时,考生应当做到:
(1)了解:物权法的概念、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占有。
(2)熟悉:物权的法律效力、物权变动及其原因和原则。
(3)掌握:所有权、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用益物权的分类、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含义、成立和法律效力及其实现。
4. 继承法相比于上述分类,考试中所占比例偏小,且以直接考查法条内容为主。
在复习继承法时,考生应当做到:
(1)了解:继承权概念和特征、继承权法律关系、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2)熟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规定。
(3)掌握:遗产处理原则及各类继承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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