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信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选调人员公告
信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在本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名食品药品检验人员和3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校正视力≥1.0;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5、食品药品检验人员必须具有药学或中药学、中药鉴定、药物分析、食品检验、生物学、微生物学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具有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药学、临床医学、计生、食品、生物工程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符合食品药品检验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信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07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免冠近照,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选调条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报名参选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于整个选调过程,凡发现选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1、考试考核。若报名人数超过选调名额应组织考试。考试为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检验人员考食品药品检验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监管人员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选调名额,则不组织考试,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拟选调人员工作实绩和与拟选调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3、确定选调。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按等额择优原则确定选调人员,报县政府审定,由县人社局、县编委办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公告由信丰县食品药品专业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信丰县食品药品专业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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