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是隶属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检测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条件及技术要求
1、Ⅰ类专业技术人员6名:
(1)地基与结构检测岗位4名,男性(需在施工现场工作),年龄23-40周岁,工民建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管理专业、岩土工程专业、道桥、交通土建专业或结构工程类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室内环境与节能检测岗位1名,男性(需在施工现场工作),年龄23-40周岁,建筑环境类专业或暖通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建筑材料制品检测岗位1名,年龄23-40周岁,材料类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技术要求: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其中具有1周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或2 周年以上现场施工经验,或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省级以上(含)检测上岗证的优先录用。
2、Ⅱ类专业技术人员9名:
(1)地基与结构检测岗位7名,男性(需在施工现场工作),年龄21-35周岁,工民建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管理专业、岩土工程专业、道桥、交通土建专业或结构工程类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室内环境与节能检测岗位1名,年龄21-35周岁,建筑环境类专业或暖通等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建筑材料制品检测岗位1名,年龄21-35周岁,材料类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技术要求: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工程检测工作经历3年,能熟练完成如桩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本岗位的检测工作,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省级以上(含)检测上岗证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20:40:40。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3、网上报名:将简历及报名要求的资料发送至:110391057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在笔试前一天,将相关证件、资料提交用人单位核实;
4、现场报名地点: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三楼综合科;
5、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持以下证件、资料:
(1)《赣州市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资格证;(5)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6)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复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为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重(20%)计入总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理论知识、实务操作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等,专业考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重(40%)计入总成绩。
根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卷面分均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 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如某岗位出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笔试实考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情况,则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入围面试考生笔试平 均成绩,该岗位考生可进入面试环节,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人际沟通、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个人基本情况、标准规范及专业知识等。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
笔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重(40%)计入总成绩。
考生成绩在赣州规划建设网(www.gzjsw.gov.cn)公布。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承担,负责对考核对象的遵纪守法、 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通过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组织,体检医院由用人单位指定。因体检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教科(联系电话:0797-8244653)、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联系电话:0797-8181006、0797-8181628)负责解释。
附件:赣州市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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