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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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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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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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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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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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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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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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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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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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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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歌舞话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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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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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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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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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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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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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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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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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舞蹈演员身高1.75米以上,女舞蹈演员1.65米以上,
2、历届毕业生及2012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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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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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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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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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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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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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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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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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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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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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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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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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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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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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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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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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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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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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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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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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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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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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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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及2012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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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由市文化局负责解释。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1月30日(每天8:30-17:00);报名地点:上饶市文化局人秘科(水南街崭岭头9号)。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市文化局报名。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须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年限)。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市文化局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
5、收费标准
面试30元/场每人,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内容:
舞蹈岗位主要考核内容为自选舞蹈、即兴舞蹈、才艺表演、基本功展示四个方面;声乐岗位主要考核内容为自备曲目、简谱视唱、听音、节奏、模唱、才艺表演等六个方面;舞蹈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内容为自选舞蹈、即兴舞蹈、才艺表演、基本功展示、文化常识等五个方面。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80分不予录取。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出现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再组织进行自选舞蹈或自选声乐项目的测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市文化局及其招聘单位负责。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岗位和面试成绩依序递补一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本条第一款处理。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793—8230165 8295986
监督电话:0793—8229725 8228761 8223054
附件: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