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省永丰县招聘水利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永丰县水利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名额
招聘乡镇水利工作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4名;农业水利工程专业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水利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调配。三年内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以上处理。
(二)招聘对象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
(1)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步骤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1年6月中旬开始在井冈山报、吉安市人事人才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及县政务公开宣传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7月6日下午6时,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属普通全日制统一招收录取生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属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婚人员必须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报名费200元。
2、报名地点:永丰县水利局二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796-2511898
3、资格审查: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安排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法进行,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按报考人数与专业招聘计划人数大于或等于3:1的比例进行笔试。若小于3:1的比例时,按3:1的比例调减该专业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并按1:1比例参加体检和考察(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或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者,实行等额递补体检或考察。
(五)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一并作拟招聘人员),报县政府审定,经县政府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对被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管理和人事代理,档案存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五年一聘。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对不合格或严重违法违纪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永丰县水利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名额
招聘乡镇水利工作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4名;农业水利工程专业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水利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调配。三年内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以上处理。
(二)招聘对象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
(1)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步骤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1年6月中旬开始在井冈山报、吉安市人事人才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及县政务公开宣传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7月6日下午6时,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属普通全日制统一招收录取生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属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婚人员必须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报名费200元。
2、报名地点:永丰县水利局二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796-2511898
3、资格审查: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安排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法进行,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按报考人数与专业招聘计划人数大于或等于3:1的比例进行笔试。若小于3:1的比例时,按3:1的比例调减该专业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并按1:1比例参加体检和考察(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或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者,实行等额递补体检或考察。
(五)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一并作拟招聘人员),报县政府审定,经县政府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对被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管理和人事代理,档案存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五年一聘。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对不合格或严重违法违纪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永丰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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