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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公务员家庭困难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办法

发布:2011-03-15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家庭困难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正确上传照片后,再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确认:
  1、现场确认
  考生可于2011年3月21日—23日携带证明材料现场确认,并于审核通过24小时之后上网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修改为“缴费成功”。
  现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报名大厅;
  2、无法到现场确认的考生
  因故无法到现场确认的考生,于2010年3月21日9:00—23日17:00,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传真至0791-8312202,我处将对复印件进行审核(传真件上必须注明考生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及联系电话),考生可于传真24小时之后上网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修改为“缴费成功”。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参加考试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低保证(或档案卡)复印件带至考点,交由考点主考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材料为: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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