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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招考公告

发布:2011-01-15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萍乡市市直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萍乡市煤炭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萍乡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根据工作性质要求(下井),只招聘男性。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单位: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二)岗位及人数:萍乡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其中,采煤(含矿井通风、煤田地质)专业5名,矿山机电专业1名。

  (三)岗位条件:

  1、具有5年以上煤矿井下工作经验,年龄40岁以下(1971年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3、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能快速打印执法文书)。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统一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17日至2010年2月15日,缴费时间: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对于本市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而外地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先将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内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传到萍乡市煤炭管理局进行报名(传真号码:0799-6831055),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地点:萍乡市公园南路239号富丽大厦11楼组织人事编制科,咨询电话:0799-6833001。

  (三)资格审查:对于本市考生,用人单位将在现场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对于外地传真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用人单位将先对传真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待笔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煤炭管理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赴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1、工作单位开具的五年以上的下井证明,考生自己要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取消录用资格;2、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毕业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3、属本市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4、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四、笔试和面试

  公开招聘考试形式:笔试+面试。报考人员与拟招考名额之比1∶3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萍乡市市直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处理。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一)笔试(统一安排)

  1、时间:2011年2月20日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1)采煤专业考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所占比例分别为20%和80%。公共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煤矿采煤专业基础知识。(2)矿山机电专业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所占比例分别为20%和80%。公共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矿山机电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参考用书《江西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二)面试(统一安排)

  1、时间:2011年2月27日

  2、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

  (三)计分办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占60%,面试占40%。

  五、考察、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坚持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二)考核前统一组织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时间:另行通知。(统一安排)

  (五)考察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录用管理

  (一)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

  (二)某一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建议,主管部门研究,报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长同意后,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三)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四) 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由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考试费用,笔试费用为每人70元;面试费用为每人30元。

  (三)咨询电话:0799-6833001,监察电话:0799-6826455。

  (四)本方案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市煤炭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萍乡市煤炭执法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附:萍乡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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