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保局(群工部),市直各主管部门:
为贯彻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现将报送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市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1年9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
非研究生[或非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为非在职研究生也须2011年9月底及以前研究生毕业。
三、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
目前,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核准工作已完成,各用人单位应在编制范围内,根据设岗后单位空缺岗位及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数量,制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核定的编制数、现有人数、招聘时间、招聘方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1、岗位名称。分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三类,专业技术岗位可视空岗情况注明高中初任职资格、工勤技能岗位可视空岗情况注明事业单位技工等级。对未明确等级的岗位,聘用人员首聘岗位视单位及个人具体情况确定。在不突破此类岗位总量的前提下,三类岗位最低等级可超岗聘用。
2、招聘方式。分集中招聘、部门(系统)统一专场招聘,由用人单位选择其一填写。采取部门(系统)统一专场招聘方式,要求招聘人数应达到10人以上。为减少招聘成本,教育、文化、卫生等非专业的管理岗位需纳入集中招聘范围。
四、岗位资格条件设置
1、专业条件。各用人单位在确定专业条件时,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除对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少数专业技术岗位外,其它参照《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选择大类设定。
2、学历(学位)条件。按以下类别设置:研究生、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中专及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条件前不得加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要求。学位要求可视具体情况附加在学历条件之后,用括号标出[如:本科及以上(学士)]。
3、年龄条件。按以下档次设置: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年龄及资历终算时间统一为201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除有法规要求或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外,一般岗位年龄应设置在35周岁以下。
4、性别条件。招聘岗位不应设置歧视性条件。确属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性别有规定或限制的,可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性别条件。
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男性教师比例,学校在编制用人计划时,可考虑采用同单位同岗位招聘人数分男女设定的方式。
5、其它条件。因用人单位是在编制范围内,根据设岗的空缺岗位及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故用人单位应结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岗位任职条件设定其它条件。
其它条件应按照便于操作、避免歧义、语言规范简洁的原则设置。不设户籍限制、中共党员、“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等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人劳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在审核招聘计划时,要按以上要求严格把关。
因招聘条件限制,出现岗位报名人数少而无法开考现象,招聘组织部门不再发布变更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公告。
五、有关要求
1、市直各主管部门于2011年1月26日至1月31日,制定完成本系统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并报市人保局。
报送材料:(1)《南昌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审批表》(附件2);
(2)《南昌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审批表》电子文档(EXCEL格式);
(3)招聘单位编制册;
(4)市人保局批复的《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表》;
(5)市人保局批复的《岗位任职条件》(涉及招聘岗位部分)。
2、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座谈会精神,要进一步加强县区招聘方案审核备案工作。自2011年起,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招聘计划,需经市人保局核准,未经市人保局核准,不得组织实施。
请各县区、开发区人保局于2011年一季度制定完成本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招聘计划,并报市人保局审核备案。
报送材料:(1)请予核准备案的报告;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3)《南昌市各县区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3)。
3、招聘费用由考生承担,不足部分由招聘单位补足。
4、国家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依照执行。
5、编制招聘计划时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综合处联系。
本《通知》有关内容可点击“南昌市人事局”网(http://rsj.nc.gov.cn/)查阅或下载。
联系电话:3880312 联系人:熊涛涛
附件:
2、《南昌市各县区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