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市直机关从基层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树立和强化面向基层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经研究决定从市直机关拿出部分岗位在全市基层单位遴选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宜春市所辖基层单位工作两年以上、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用人单位遴选职位的有关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报考机关有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关系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单位推荐、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或电话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间:8月23日- 9月8日,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见附件1
2、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各用人单位
3、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推荐介绍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填写《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接受用人单位的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遴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4、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组织、人保部门派人参与,一般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者参加笔试。每个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三)笔试:9月18日在宜春举行笔试,科目为《申论》,参考用书《201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每个遴选职位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进行考察(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组织、人保部门参与,负责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选。
(五)公示及调动: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其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5-3222059,0795-3263446
附件:
1、2010年市直机关从基层单位遴选公务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2010年市直机关从基层单位遴选公务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中 共 宜 春 市 委 组 织 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