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新闻宣传岗位工作人员。
一、 招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或传播专业;
2、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记者证或省级新闻主管部门颁发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3、熟悉新闻宣传工作,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有2年以上媒体记者工作经验;
4、思维活跃,性格开朗,沟通活动能力强;为人坦诚,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能胜任强度较大的工作;
5、身份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 报名办法
2010年6月28日9:00—6月30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见网上说明。
三、 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3、 资格复查: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1) 资格复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办公楼九楼918房间)
(2) 联系电话:0791-6386353(联系人:罗词炎)
(3) 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前,具体时间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另行通知。
(4) 资格复查需携带的材料:《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免冠二寸相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表上所列其他资历、业绩、获奖证书等情况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4、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体检、考核
1、 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考核。
2、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3、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核。
五、 聘用、待遇
经体检、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在编制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