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考试申论思维方式的培养
从本质上说,申论考查的是一种思维方式和建立在这种思维方式基础上的文字表达。那么何谓申论思维呢?简单的说,申论思维就是按照申论考试的要求对特定社会问题系统化的思考方式。其内容可以划分为对特定事实表现、原因和对策的思考。很多考生因为是应届生,习惯按校园里形成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而不能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看待社会现象。建立在这样思维方式基础上,申论难以考到高分就不奇怪了。那么应该怎样建立申论思维呢?江西公务员网提醒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形成关注社会热点和新闻报道的习惯
考生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对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有全面和较为系统的把握,而不能对社会问题漠不关心。申论材料一般分为表现、原因和对策,那我们在分析社会现象时也可以有意识地按照这样的方法来进行分析。比如我们看新闻联播就会发现,里面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可以划分为表现、原因、对策,特别是对策,往往都是中央层面的,对申论考试有非常大的帮助。如果曾经在复习资料上看到过,再在新闻联播里听听,相当于“视听资料”,能起到很好的复习作用,听多了自然就会说了,会写了。这不仅对申论考试有用,对考生以后的公务员职业生涯也大有裨益。
第二,形成理智的思维方式,凡事重在分析原因
发牢骚,甚至批评政府是公民的权利,但公务员不仅仅是普通公民,其职责在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因此考生在分析问题时首先不应情绪用事,看到一个负面社会现象就大加挞伐和抨击。而应该理智的分析,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应该怎么样解决。比如在学校食堂吃饭看到饭菜中有一条青虫,不应像愤青一样大骂无耻可恨,这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是应该想想这是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净菜员工作不认真负责,监督不到位,思想认识上不重视等。对于学校食堂的小事尚且如此,对于社会问题就更是如此。社会问题的成因要复杂得多,更需要考生深入剖析,全面思考。又如杭州飙车案,考生在看这个新闻时是否一味斥责肇事者素质低下,甚至有的考生还大呼这样的人“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就显然不符合申论思维了。申论思维是从政府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考生应该理性分析,出现这一问题除了肇事者不可推卸的重大原因之外,还有立法不健全、执法机关执法不够严格等多方原因造成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结合现在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开展的全国打击醉驾行动就可以进一步印证严格执法的重要性。
第三,习惯联系思维和适度抽象
申论考试,特别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考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要求较高,考生应在平时就形成抽象性思维。申论是一种归纳性思维,这种抽象要求考生从个别现象上升到一般问题,从局部认识到整体。如考生看到行人在马路上横穿猛跑,在路边看到路人随地吐痰,在火车上看到旅客旁若无人的大声喧哗,应能将这些现象联系在一起上升抽象为部分公民的素质有待提高。此外,常用的抽象和归纳思维还有:房屋拆迁上升到城建;汽车堵塞上升到城市交通;污染治理上升到环保;治安混乱上升到稳定;下岗分流上升到社会就业、民生问题;盗版光碟上升到知识产权保护;偷税漏税上升到社会分配;户籍问题上升到城镇化建设;农民工进城上升到三农问题;高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发明专利应用上升到创新型社会;能源资源短缺浪费现象上升到节约型社会;土地、农民、农村、农业同时出现上升到新农村建设;衣食住行物价教育就业同时出现可上升到民生问题;贫富、阶层、收入差距、劳资同时出现可归结为和谐社会;污染、治理、人口、能源、城乡建设同时可上升到科学发展观等等。
第四,多学习党和政府文件,专家学者观点,形成对特定社会现象的独特认知,提出专业性的对策
部分考生对党和政府文件、政策不了解,言必称“科学发展观”,而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外延并不清楚,不能很好地实现自己观点和理论的“接轨”,反而出现生搬硬套,盲目上纲上线的感觉。要避免这种现象就要熟读党和政府的文件,特别是十七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熟悉其精神内涵和话语表达系统,只有这样,考生在作答的时候才能游刃有余。对于一般社会问题提对策,如果一味按照模板和套路,则容易流于形式,怎样保证自己提出的对策有针对性、可行性、合情合理合法,还有独创性和新颖性,那就是多看专家学者的观点。专家学者一般都是专门研究某一特定领域,在这一领域他们有较大的发言权,我们完全可以借鉴他们优秀的研究成果。由新华社主办的《瞭望》杂志每期都会针对热点提出很多专家对策,而且每期会开辟一个专题,对申论考试大有帮助,考生可以加以学习。
申论考查的是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在思维方式没有形成前,可以通过学习思维方法来弥补。但思维方法毕竟是从思维能力中总结出来的,单纯地学习思维方法很难形成独创性和自主分析的能力。因此考生想在申论考试中胜出就应从平时开始养成申论思维方式,这样在考试中就只是平时思维方式的一次“重演”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