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分宜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分宜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分宜县人民医院等4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95人,为了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进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实现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范围
经批准列入2009年上半年分宜县招聘计划的事业单位。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四、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分宜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刑事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试用期内的聘用人员;
(五)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本县教育、卫生系统的在编在职人员;
(八)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实施步骤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申报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余人才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新余人才网(http://www.jxxyrc.com)、分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yi.gov.cn)。
另外在分宜县电视台和分宜县行政中心电子显示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日8:00至2009年5月15日下午6点止。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分宜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县行政中心225室),联系人:李先生、钟女士。咨询电话:0790-5601803。
3、报名需带材料: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历届毕业生报到证;有单位的须出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始终,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
5、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分宜一小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各岗位笔试内容见附件《分宜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4、开考条件
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拟招聘名额5:1以上(含等额)方能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递减招聘名额。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教育系统面试内容为说课和撰写一堂课的教案。具体为:(1)随机抽签撰写一堂课的教案(时间45分钟);(2)说课(时间10分钟);(3)英语、音乐、体育、计算机、美术、幼教教师岗位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性题目,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五)计分方法
1、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式)均按百分制出题。
2、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计入总分;报考其他单位岗位: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入总分。
3、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计分方法如下:
语文、数学:教案20分,说课80分。
英语:教案15分,说课65分;专业技能测试20分,其中:听力10分,口试10分;
音乐:教案10分,说课25分;专业技能测试65分,其中:唱歌30分(自备一首歌、试唱)、器乐25分(自备一首乐曲、即兴弹唱),其它特长展示10分;
体育、美术、计算机:教案15分,说课35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
幼教:教案10分,说课20分;专业技能测试70分,其中:舞蹈25分,唱歌20分,器乐演奏25分(包括即兴弹唱)。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专业测试、面试、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行业已制定体检标准的,参照其行业标准,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局组织对其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事、监察部门参与。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招聘单位主管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认真负责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有关说明
1、《分宜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并具备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毕业生,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
2、报考土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若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之一者,不受专业限制。
3、《分宜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31日。
4、报考分宜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具有执业资格者,报考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岗位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者及报考分宜三小教师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报考教师岗位者,为应历届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师范类(计算机、美术、体育专业不限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专业可放宽至大文科专业,报考小学数学岗位的,专业可放宽至大理科专业。
6、报考教育系统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本方案由分宜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分宜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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