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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流程

发布:2009-04-17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专业相同的职位集中招考的,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按职位招考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省级机关按专业相同的职位集中招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再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5(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进入双向选择人员。

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录机关见面洽谈并填报志愿,招录机关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部分省级机关按职位招考的(含省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省属监狱、劳教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市以下各级机关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具体比例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

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予以递补的人员、按专业相同的职位集中招考确定的入围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及按职位招考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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